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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医院要安装警铃摄像头和门禁

2012-5-14浏览量:106

  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导致一死三伤。 3月26日,黑龙江省卫生厅24日向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发出《关于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通知》,要求加大医院安保投入力度,安装警铃、摄像头和门禁系统,引导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全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平安医院创建等活动,全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需求为导向,以病人满意为标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大力倡导医学人文精神,树立明礼诚信、友爱互助的服务理念,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

  《通知》也对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提出要求。医疗机构要在改善医疗条件,购置医疗、检查设备的同时,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加强配备安保人员;健全安保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贯彻执行;兼顾患者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科学优化、全面完善诊疗流程。同时,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人身安全意识。广大医务人员要坚守原则,保持医德高尚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医护人员自身医疗诊治水平与技能,加强医患沟通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安全威胁,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些技巧和方法。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群众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服务需求呈现“井喷”,医院经常人满为患,医务人员非常辛苦,超负荷工作已成常态,但由此也带来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通知》要求全面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重点环节管理,包括抓好新生儿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控制;抓好重大手术的安全管理;抓好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抓好新技术、新业务引进应用中的技术与操作规范;抓好病历等医疗文件的规范化书写和应该履行的告知义务;抓好手术室、急诊科、产房、儿科等重点科室的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