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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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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6-1-29浏览量:51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业务指导单位指示和协会2016年工作的安排,现将2016年年检和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 

  1、时间: 2月16日—— 3月20日。 

  2、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只报一份): 

  (1)《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  )年度年检报表》,括号内填写2015;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一级资质的企业提交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会员证原件;《设计、施工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5)交纳2016年度会费。 

  3、资质晋升的评定:资质年检期间不受理企业资质等级晋升的申请。晋升资质工作于上半年 4月份、下半年 8和 9月份开展。各申请企业按照《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4、《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  )年度年检报表》在协会网站(www.ddafxxw.com)查找;不用旧表,须电子档打印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备案 

  依据业务指导单位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要求,2016年年检的行业企业需持以下材料到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进行备案: 

  1、《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相应职称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与专业相符的学历证明复印件(二级以上资质不少于5人、三级以下不少于3人); 

  4、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主要设备、检验仪器清单; 

  6、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上述材料除第一项上报二份外,其它材二至六项只报一份即可。《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请到“丹东警察”网“技术防范”栏目中查找(网址:www.dd110.gov.cn)。 

  三、年检和备案材料同时上报协会,年检时间内由协会统一办理。过期到公安局技防办自行办理。 

  联系人:熊 熊      联系电话:4158110


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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