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安防[2017]第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业务指导单位指示和协会2017年工作的安排,现将2017年会员年检和企业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年检
1、时间:2月20日——3月31日。
2、年检需提交的材料(只报一份):
(1)《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 )年度年检报表》,括号内填写2016;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一级资质的企业提交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会员证原件,《设计、施工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5)交纳2017年度会费。
3、资质晋升的评定:资质年检期间不受理企业资质等级晋升的申请。晋升资质工作于上半年4、5月份和下半年8、9月份开展。各申请企业按照《行业企业技防(物防)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4、《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 )年度年检报表》在协会网站(www.ddafxxw.com)“下载专区”查找;不用旧表,须电子档打印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备案
根据业务指导单位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简称技防办)的要求,2017年会员年检的企业将下列备案材料交到协会,由协会统一到技防办进行备案,超过年检时间的企业自行到新区丹东市公共服务办证大厅公安局窗口进行备案;
1、《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相应职称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与专业相符的学历证明复印件(三至五人);
4、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主要设备、检验仪器清单;
6、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上述材料除第一项上报二份外,其它材二至六项只报一份即可。《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请到在协会网站(www.ddafxxw.com)“下载专区”查找 。
联系人:熊 熊 联系电话:4158110
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