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2012]第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和《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会员年审和资质年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月12日——3月31日。
二、会员年审:
1、会员证原件;
2、缴纳会费(见会费调整通知)。
三、资质年检(1-5均为一式二份):
1、《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及经营( )年度年检报表》(括号内填写201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设计施工一级资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培训证书》的复印件(第一期《培训证书》,年检时一并领取);
6、《设计施工资质证》、《产品经营资质证》正、副本原件。
四、资质晋升的评定时间: 8、9月。各申请企业按照《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五、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地址、注册资金等有变更的,需到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办理备案,再持备案手续和年审、年检材料进行年审和年检。变更备案的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到“丹东警察”网的“技术防范”栏目中查找(网址:www.dd110.gov.cn或www.dandong110.com) 。
六、要求:
1、《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及经营( )年度年检报表》填写要实事求是,年检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视其影响程度,将降低直至取消资质;
2、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未年检的,视为自动退出;
3、资质年检时不收取工本费;
4、《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及经营( )年度年检报表》和《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可在协会网站(www.ddafxxw.com)查找 ;
5、复印件均用A4纸。
联系人:熊熊 联系电话:2103150
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