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第四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根据《章程》规定和工作需要,协会于2015年 6月16日在丹东新一百商务酒店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现有常务理事13人,实到13人,符合规定,会议各项决议有效。业务指导单位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有关领导也应邀出席会议。
常务理事会由秘书长沈伟主持,主要进行了以下议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物防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副秘书长李爱平代表协会向常务理事会做了《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物防资质管理办法》草案的解释说明。
随着安防经济的发展,我们行业现取得物防资质的企业从最初五六家发展到现在已有二十多家。这些企业实力不均衡,经营范围不一样,注册资金有高有低,提供服务的能力也参差不齐。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提供物防服务的能力,我们依据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行业的实际出发,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行业企业物防资质管理办法》,即对申请物防资质企业的服务能力制定了一个量化的评定标准,也就是对从事物防设施设计、施工及其产品经营的企业实行资质等级评定制度,以此来规范秩序、维护公平、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由副会长单位丹东厦通电子安防设计监理有限公司赵大春总经理代表协会对协会上半年工作向常务理事会做了总结汇报。上半年工作要点:
(一)组织了《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贯。
1月31日,协会参加了业务指导机关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大楼门前开展的《条例》宣传日活动。
为做好《条例》宣传,协会编写了《条例》政策解读以及百题知识宣传册,并随年检发放给会员单位。
6月 2日,为进一步的普及《条例》,协会组织了一期《条例》培训班,会员单位的 110多人参加了培训。为行业和会员单位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条例》奠定了基础。
(二)完成了《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物防资质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此草案在本届常务理事会上审议通过,于2015年 6月17日施行。
(三)完成了年检工作。 5月底前,协会完成了 107家会员单位的会员年审和资质年检工作,新发展会员 8家。并按规定完成了登记管理部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协会的年检工作及协会机构代码证的年度检。
(四)完成了业务指导单位市公安局技防办委托的《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完成了第十期协会会刊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完成了我市行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
(七)充分发挥了行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了资质晋升的考核及走访工作。
三、审议通过了增补凤城市艺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协会理事会理事单位;表决通过了宽甸满族自治县大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晋升安防设施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和丹东龙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晋升安防设施设计、施工二级资质。
最后,会长李发达做了总结发言。下半年,协会将继续做好新《条例》的普及宣传,完成会刊的出版工作,做好迎接政府有关部门对协会商会的清理整顿工作的检查、继续做好本行业各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