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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优秀理事单位、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条件

2019-3-11浏览量:50

  为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企业的行为,表彰为协会和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协会第三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今后每届协会都开展一次“优秀理事单位”和“ 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优秀会员单位必须是加入本协会三年以上;优秀理事单位必须是任职满一届以上的理事单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承认并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执行协会决议,遵守《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行为规范》,按时交纳会费。

  四、坚持协会宗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为协会献计献策,为协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五、积极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秩序、信誉;提供优质服务,不损害客户利益。

  六、企业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违法、违纪记录,依法交纳税金。

  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交不合格技防系统,不生产经营不合格技防产品或假冒伪劣技防产品。

  八、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保障生产安全,遵守保密制度,近二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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