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非赢利性社会团体组织的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会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1、根据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确定的工作方针和要求,制订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预算方案,按要求组织实施。
2、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完成好年度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汇报协会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财务收支报告。
4、严格经费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落实协会的收支预算方案。执行重大活动的经费开支均须报告会长或理事会审议实施的制度。
5、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政策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6、协调做好本行业内部及会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联系沟通政府主管和业务指导部门渠道,做好交办工作,落实好各类文件精神。
7、主持秘书处开展其它日常工作。
二、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执行和宣贯行业标准、编制规划,并参与行业统计、调查、协调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工作。
2、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外联系和交流工作,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培训教育、信息服务、技术推广、安防咨询等活动;办好协会网站,保持与会员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畅通,促进本行业产业技术水平的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3、安排好协会办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上级或相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重要的会议应整理成会议纪要,上报主管部门和分发有关企业或会员单位。
4、完善和规范协会的财务管理,做好收支台帐,建全会员单位的各类信息,建立协会文件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5、做好协会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
6、做好协会会刊编辑、稿件征集工作,组织好协会临时性活动的协调工作。
7、做好协会日常和会员单位的各类年检工作,总结本年度岗位工作并做好下年度的岗位工作规划。
8、端正思想意识,不参与、不组织有违社会公德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一律辞退;严格作息和请销假制度。
9、落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