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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协会工作报告

2011-8-2浏览量:16

  在丹东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在丹东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协会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在协会成立一年多的时间里,2005年度协会工作飞跃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工作方面: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民间组织和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中心工作,突出政治,强化在实际工作中把握正确方向,引导行业自觉提高自律能力,把发展丹东经济建设和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协会队伍和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逐渐实行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准。一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协会与会员关系融洽,起到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协会工作方面: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是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04]45号)及《丹东市行业协会培训发展和调整改革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在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协会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会分离方案,为召开协会理事大会的各种准备工作已就绪。

  (二)今年 3月份经市公安局技防办的同意,协会开始对企业进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等级评定”评定及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单位进行“推荐销售单位制度”,并颁发由丹东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备案的《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或《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资质证》。截止11月 3日,共办理49家企业,其中,输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及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资质证30家,办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资质证19家。另有 5家企业(公路电子、厦通电子、三安技术、海纳消防、东方测控)在省协会输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有 4家使用前段时间(鸿利集团、网通集团、农业银行、市委印刷厂)无需办证,还有 3家企业没有办理资证(凤城新朝阳装饰处、海纳消防产品资质证、辽宁凤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会员发展情况,今年共发展了新会员15个(凤城建筑工程机械厂、市委印刷厂、步阳门业、泰利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东港房建、通利网络公司、新奇派建筑公司、宽甸千益粮食测量厂、东方测控、泰克电子工程公司、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凤城翰墨公司、厦通网络报警公司、丹东市经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丹东市华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四)今年为迎接国际旅游节和国庆节安全保卫,从 9月1日至8日,协会能积极配合技防办对全市40多家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为提高安防设施使用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安防设施的使用效能,协会配合技防办从10月24日至26日、27日至29日分两期举办了来自全市70个技防设施重点单位 111人参加的技防培训班。并颁发了培训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培训成功的举办尽了一份力量。


三、2006年协会工作计划

  (一)1—3月份,严格按照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关于对安全技术防洪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及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单位实行“推荐销售单位制度”的通知》(丹安防[2005]02号)文件要求,免费换发或重新评定《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等级资质证》或《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经营资质证》(简称《两证》),免费办理《两证》时间截止2007年 3月份。对首次办理《两证》单位,仍然按照(丹安防[2005]02号)文件要求的申请程序和所须材料上报。每证收取工本费50元。

  (二)在办理《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或《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经营资质证》的同时,收取2006年度会费。

  (三)发展会员打算:准备发展35个以上新会员。重点发展使用企业中的骨干单位。

  (1) 第一种打算:根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号)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 421号令)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对应该安装技防设备而未安装的单位,要加大力度督促安装,对已安装技防设施的单位,要验收,时间为2006年5—6月份,必要时进行检测,尔后发放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系统)合格证。在合格达标单位中吸收会员。

  (2) 第二种打算:与治安支队、经文保支队联合发展会员,对既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03号和国务院第421号文件要求,又是治安支队、经文保支队工作管辖单位,可分为若干个系列,视为协会组织构架中的“用户委员会”中的一个分会。例如:用户委员会金融分会,分会设主任1名,在协会中担任理事。入会手续由协会办理,为鼓励治安支队、经文保支队发展人员,可按每个会员会费的40%提取辛苦费。

  (四)组织技防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防范技术规范》(GB50348-2004)内容要求,2006年5、6月份对从业单位的法人、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2006年8、9月份对使用单位的安防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能认真学习和掌握《丹东市技术防范设施等级评定标准》。

  (五)2006年 9、10月份,贯彻实行丹东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全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丹公技防[2005]04号)。评出丹东市安全技防设施“先进单位”、“完善单位”、“达标单位”。

 

                        丹东市安防协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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